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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共建教育部内蒙古高等研究院合作协议
2026-09-02 13:5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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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深化能源领域全方位科教协同合作,9月1日,自治区教育厅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共建教育部内蒙古高等研究院合作协议。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丁奎岭;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伟;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明出席签约仪式,并共同见证签约。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教育部内蒙古高等研究院筹建工作组组长杨玉春与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曾小勤代表双方签署协议。教育部内蒙古高等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此次签约聚焦服务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以共建教育部内蒙古高等研究院为核心抓手,由上海交通大学充分发挥材料科学、能源动力、电气工程、储能、氢能、化工等学科科教优势,立足内蒙古产业发展现实条件,汇聚高校优质科教要素,共同推进教育部内蒙古高等研究院建设。双方将以创新联合体为载体,协同攻坚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速科研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落地。同时积极探索“院—校—企”协同的工程类研究生联合培养新模式,破解内蒙古能源产业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短缺难题,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高效联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下一步,双方将落实联席会议会商机制,统筹推进平台建设、项目攻关、人才引育等各项任务,持续深化校地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集聚优质科教资源与产业力量,切实把科教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实效,为自治区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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