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是永恒的话题,也是永远充满争议的话题。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们完全被理论正确所占据,被一些专家与名人误导,体罚被贴上最落后野蛮教育的标签,一些名人名家也经常说“体罚是最无能的教育”方式,以致国家在法律层面都严格要求,禁止一切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我承认有一辈子不打孩子的父母,我也承认有一些没有打孩子也很成功的人,但我想说,这些都是极个别的例子,没有代表意义、现实意义。对于绝大部分家长,我更想旗帜鲜明地说:当然要打,可以打!但打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体罚与打,都是教育孩子必要的惩戒手段,不应该禁绝,只是,不宜轻易去用而已。
在全世界范围去看,必要的惩戒,包括体罚在内,都是孩子教育中必然的一种手段,尤其是精英教育,也就是对自己期望很高,或者定位很高的人群,普遍存在。
2012年,在旧金山转机时,无意间买了一份时代周刊,一篇讨论体罚的报道《spanking in the schools》,让我第一次深刻认识到spanking这个词的本质含义,突然醒悟到,世界上很多基本道理是一样的。美国打孩子的板子,和我们的戒尺是如此相似。我也第一次意识到,我和很多中国家长,实际上完全被很多专家所蒙蔽,甚至是欺骗了。至今,美国仍然有19个州,在法律层面支持或允许体罚,体罚也在英美很多私立或者说贵族中学普遍存在,包括关黑屋子(禁闭),打板子等等。包括伊顿公学在内的很多英联邦的贵族学校里,鞭笞仍然是学校的惩戒手段,有些甚至直接挂在教室里。
一位在澳洲的同学谈起此事,也颇有同感,对于一些一知半解的专家说法非常不以为然。他家隔壁是一家祖籍德国的澳洲人,一旦他们家拉起窗帘,大家就知道家里开始收拾儿子了。
古人说,棍棒底下出孝子。我们曾经大力批判这一说法,但今天看,显然有其道理,就如祖宗留下的很多老话一样。
体罚最现实的意义,就是从小给孩子立好规矩。家教最基本的黄金规则也是先严后松,逐步放开,最后就可以放心放手了,这也是家教的基本原则。因此,一开始的规矩至关重要,所谓3岁看小,7岁看老。很多反对体罚的专家名人,经常说的理由之一就是你可以给他讲理啊?
第一,在很多时候,我们是无法解释或者讲清楚的。比如面对一个一两岁,两三岁的孩子,在不恰当的场合大哭大闹;还有一些是基本教养问题,比如等长辈吃饭才可以动筷子之类,家长给其讲道理,是讲不清楚的,一巴掌下去,或者其他的严惩,一次就见效果,下次就再也不敢了。同理,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去摸电插孔,你给他讲电如何可怕会电死人,不如一巴掌下去让他远离电门。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与原则上,无法讲清楚,或者环境所迫,最好的方式可能就是“一巴掌”。
需要提醒的是,为了立规矩采取体罚与惩戒是必须的,只是对孩子的规矩不能太多、太细,只能是一些基本的大原则。很多父母要求太多了,甚至不合适,不合理,体罚也就失去了最原始的意义,孩子也做不到。
第二,一巴掌,也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界限。古人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本质是讲对长辈,对位置的尊重尊敬。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这一巴掌,实际也是在提示提醒着之间的区别与责任,而不仅仅是对错。
与此相关,我非常反对一些人所倡导的“无原则地与孩子做朋友”这种说法。父母与孩子之间,永远是有区别的,也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家长无条件地与孩子做朋友,必然导致孩子的一个错觉:与任何人都是平等的,父母对了才听,父母不对就可以不听,缺少了对父母基本的尊重,尊敬,最后也必然或容易导致对其他人的无礼。事事讲一个道理,讲对错,而不会因为年龄,职阶的差异,给予最基本的尊重。我经常反问一些人,你进入社会后也动辄要跟领导讲理吗?
第三,也是很重要的隐性价值,就是淬炼与揉搓。父母的体罚可能是有道理的,是对严重错误的惩处,也可能就是情绪冲动的结果,让你委屈、愤懑,但这恰恰却给你提供了最好的“淬炼”,这世界从来就不是应该的,从来就不是完全讲理的,也从来就不是顺心如意的。这对于成长的价值,绝不是肉体的痛苦能体现出来的。而这一点,恰恰是现在孩子最欠缺的,一点挫折委屈都受不得,动辄离家出走,上吊自杀。我经常开玩笑说,如果从小就这样揉搓着长大的孩子,不要说跳楼,推都推不下去。
同理,我也支持家长在老师对孩子的体罚中抱有宽容心。有一次,一个朋友愤怒地找我说,儿子在学校被老师打了,希望我帮助找到相关的人与机构,严惩这个老师,在全校大会上给他儿子道歉,并给与处分。我问他目的,他说,为了让儿子能昂首挺胸地走进学校。我告诉他,想听真心话吗?如果想听,马上备上一份厚礼,到学校去感谢这位老师,你要知道,在北京上海这种地方,老师打一个孩子,是冒着丢饭碗的勇气的。没被逼到一定份上,老师是不会轻易举起手的,也就是说有必打之处。更何况,你还希望孩子未来能继承你的大业,首先他就需要能吃得了苦,承得起压力,受得了委屈。但是在家里,多少人舍得打孩子?谁敢打孩子?爷爷奶奶还不跟你急?因此,你应该感谢这位勇敢的老师,替你教育孩子,而不是问责。当然,听完我的一席话,他虽然没有备厚礼感谢老师,倒也没有继续追究此事了。
人的成长,本来就是一个不断社会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被约束,被规范的过程,也是一个文明化的过程。我们经常说,这个孩子家教严,有教养,很多时候就是伴随着严厉的惩处,尤其是体罚。从日常行为举止,到学习生活习惯,都会有很多严格的要求与严苛的规矩,这也是世界上最好的贵族学校通行的做法。比如伊顿公学,在重大场合,一般同学都是穿标准的燕尾服,但是那些获得不同荣誉的孩子,则会穿着体现其身份与荣誉的衣服,以示区别。
当然,包括体罚在内的一些比较严厉的惩戒手段,不宜常用,的确需要谨慎使用。
原则上,对于一些认知水平较高的父母,我积极支持去用,原因是他们会有分寸。对于那些认知水平比较低的父母,文化水平不高的父母,我建议谨慎使用,原因类似,他们在使用的分寸上把握不好,更容易简单化,情绪化,适得其反。
另外,我强烈建议,在打孩子的问题上务必遵守一个基本的规则。小时候适合多用,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减少,最后放弃。小时候多用,一是因为孩子小,无法讲清楚道理,但需要从小把规矩立住,立严;第二,幼年时的体罚,对孩子的身心影响相对较小(下手太狠的,甚至虐待,就已经超越我们讨论的体罚了,不在此列)。但在其青春期开始后,就不要再打了,这时再打,已经不管用了,只能是恶化问题。唯一有可能的奏效的,是沟通。
这个节奏,也和一个大原则完全同步:对孩子的教育,一定是先严后松,逐渐放开。如果小的时候不立规矩,长大后就收不住,立不了了,到时追悔莫及,打死都没用了。
此文为作者“家教系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