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专栏
降低考试难度能否减负?
文 / 陈志文
2021-12-06
考试难度与负担没有直接关系,但使用不好,尤其是一味降低难度,反而会增添无效负担。目前各地中考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典范。

  四川教育部门日前发布减负新政,其中一条涉及考试,要求降低考试难度的细则引起了舆论热议。这条细则中写道:“各学科考试难度系数,小学不低于0.95(即平均分不低于满分的95%),初中不低于0.8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类似毕业考)不低于0.70。”

  也就是说,对于小学,满分100的情况下,无论实际情况如何,即不管什么地区,什么学校,要求人均95或以上。大家把这条新政送上了热搜。为什么?

  首先还是需要肯定四川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双减的态度。但是,也不得不对这种做法提出质疑!这种简单降低考试难度来减负的做法,目前各地还不少,差别只是程度上的区别。因此,有必要探讨一下这个做法的对错,利弊。

  考试难易和负担多少,是否有直接关系?答案是否定的。

  绝对负担的多少,是和自己期望值相关的,而不是考试的难易程度。记得80年代高考,有时某科目,一个班也没有几个及格的,但恐怕没有人会说那时的负担比现在重。原因也比较复杂,至少有一点,当时的学生与家长对学习追求没有那么高。再难的考试,如果想得零分,应该都是极其容易的。再简单的考试,想得满分都是很艰难的,都要超常的付出。这是基本的逻辑,也是一个常识。事实上,通过降考试难度来减负,我们有过失败的尝试。

  北京的高考在近10余年里,平均分增长了100分,难道中学生的负担就降低了吗?估计没有人敢拍这个胸脯。

  对比同期10余年来,学而思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开班数量,我们可以发现,相关营收数字在迅速增长中,是最辉煌的10年,并没有下降。

  降低难度,最大的利好是让更多人有了分数的获得感,“高分考生”比比皆是,说难听了是讨好家长,但绝没有减轻或者降低这其中的竞争与负担,无非让大家觉得,“现在孩子怎么都这么厉害”?

  20多年前,在北京600多分就能上北大清华,现在,恐怕连一个重点也不能保障。原因就是考试容易了,于是分数线水涨船高。这里我们完全可以排除考生增长导致的高分增长因素,事实上北京高考考生近10余年一直在下降中。

  考试难度与负担没有直接关系,但使用不好,尤其是一味降低难度,反而会增添无效负担。目前各地中考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典范。

  遵循降考试难度来减负的这个思路,各地中考越来越简单。比如2018年,北京海淀中考,语文满分120,平均分高达109,英语也高达106。对于很多优秀的孩子,最后拼的是一分两分的差距,并不会因此就减轻了负担。多年前一个老师曾无奈地给我介绍,他们班数学满分120,平均分就118,物理满分100,平均分98。

  刷题教育流行,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因为考试容易了,拼的是不出错,出错少,于是很多优秀的孩子一年苦学下来就为了少扣一两分。客观上,简单的试题,恰恰增添了更多无效的负担,尤其是对于优秀的学生。这是典型的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而不是减负。

  清华丘成桐班把录取年级下调到初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解放这类优秀学生,让他们从初三年级无效学习中解放出来。

  对分数的追求背后是竞争的激烈,并不是因为试题的难易,普通老百姓可以这么简单甚至错误地看,但专业人士,尤其决策者绝不能把表象当成本质,找错问题,用错方法。

  测试本是教育质量监测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有效管控教育质量,解决家长“拆盲盒”惶恐的重要手段。

  考试,或者说测试,本质就是教学效果的体现,是教育质量监测的技术手段之一。如果考试不运用到学生的评价上,那么就是纯粹的质量监测了。任何一个教育测试必然都呈正态分布,即分数会是高分与低分均较少,多数在中间。人为设定一个难度目标,比如平均95以上,必然让考试失去了质量监测的价值和意义。

  相关减负规定中的确有降低考试难度的说法,但注意,这一说法是针对一些考试中的难题怪题,超纲题而言,是减去这些不必要的超纲的、过高的试题与要求,但绝不是迎合讨好学生家长,让大家皆大欢喜。

  在大规模减少家庭作业,减负的背景下,日常教育教学效果与质量监测就尤为重要。事实上,家长已经开始惶恐不安,在中、高考制度短期不可能调整的背景下,这种减法已经让很多家长产生了“拆盲盒”的惶恐。

  教育质量的监测,评价,绝不是一场考试能做到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我们不可否认,这种测试也是重要的指标之一,尤其是最后我们的中高考,还是回到了一场考试。这种真实简单的监测,对于任课老师是实实在在的压力。一位基层教育局长就曾跟我抱怨,“不让考试,基层放羊的老师比比皆是,实际很难做好质量控制。”

  本来应该利用好越来越少的考试,监测老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但人为设定这种极端“皆大欢喜”的测试目标后,让考试几乎失去了其质量监测意义。因此有家长批评说:这哪里是减负,这是哄人玩,更像是给家长孩子吃安慰剂,给自己摘责任,我们怎么敢相信学校的教育质量?!

  在减负上简单做减法,一味做减法,减出了新负担,甚至危及公平正义,是我们需要深刻反省的。

  三点半现象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校外培训机构做大,与我们一味做减法,三点半就把孩子推出校外是直接关联的。义务教育上“国退民进”,与我们公办学校过度做减法又何尝没有关系?

  四川出台这个政策,目的还是为了落实好双减,到底如何才能落实好双减?我觉得需要站位第二个100年奋斗目标角度,深切领会中央的双减政策核心精神,不能只是站在微观的教育圈子里打转转,更不能做似是而非的表面工作。

  双减,其实首先是校内做加法,提高校内教育质量,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包括多样的教育需求,让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其次,才是减法,减去不必要的课内作业负担,以及课外辅导班负担。而这两个措施都有一个根本而共同的目标,就是让学生学习回归校园而不是培训机构,这是一个终极的目标。

  在某种程度上,双减政策是对我们既往一味做减法的减负政策的一次强力纠偏,是做加法,尤其是学校内教育。

  为了深刻领会这一点,我们不妨重温一下习总书记的讲话。

  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到青海某社区“4点半课堂”时就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们放学后,得有人接得住啊。”“首先这件事要由学校来办,学校不能把学生的课后时间全部推到社会上去。学生基本的学习,学校里的老师应该承担起来。不能在学校里不去做,反而出去搞校外培训了,这样就本末倒置了。现在教育部门正在纠正这种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这段话明确地批评了三点半问题,也明确强调,学生的学习,需要学校承担,而不是校外培训机构。总书记还特别说:教育部门正在纠正这种现象。

  如何提高校内教育质量,最大程度让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就成为双减成败的核心。

  因为办好校内教育,不仅可以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即没有必要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更事关公平,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是躺平,鼓励大家努力奋斗,但需要确保公平,尤其是起点的公平,而教育,就是所有社会公平的第一起点,是其中的关键。因此,包括双减在内,一系列教育治理政策不断强调教育回归公益性原则,切断教育与资本的联系,原因也在这,即“不能让高质量教育成为富人的特权区”。

  成立校外监管司,重锤严管校外培训机构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切断外面的,本质是让学生主要在学校完成高质量的教育追求。在某种程度上,校外监管的核心,在于校内做得如何。

  因此,在双减的措施上,其核心思路应是把孩子尽可能拉回校园,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比如取消三点半放学,放学时间完全和家长下班无缝衔接,同时,在寒暑假举办托管班等,都是在尽力把学生留在校园。

  但倘若校园不能满足学生与家长的教育需求,家长与学生可能还是会离开校园走向培训机构,走向市场。如果这样的事情大面积发生,那么我们的减负就等于失败了,我们就等于重新回到了原点。更糟糕的是,当校内无法满足,家长与学生大规模出走校园时,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已经被严管,无疑让家长的教育追求变成了一场障碍赛,将带来更大的怨气。韩国一度严管校外培训,最后又不得不放弃,原因也在于此。

  因此,提高校内教育质量,最大程度满足群众教育需求就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核心任务,也是双减成败所在。

  除了应教尽教等基本要求外,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面对并解决差异化的教育需求,而不是简单拒绝,否则,学生是不可能回到校园的。

  首先,人是有差异的,所以教育上讲因材施教。同时,不同人的定位与追求是不同的,这也决定了教育的差异化需求。其次,中国家长对孩子教育有超高的期望,更加剧了这种差异化的复杂性。因此,如何实事求是,务实地面对不同的教育需求,甚至是家长不理性的教育需求,是一个重要的出发点,而不是无视。

  如何面对解决这种差异化的需求?各地有很多成功做法,我觉得两个原则思路还是重要的。

  第一,为了解决个体差异,最大程度满足这些差异化需求,就需要实施分层教学;第二,需要在筑底,即拉低基础要求的同时,但不能封顶,给有更高教育追求的学生和家长在校内完成更高教育追求的机会,绝不能把这部分教育需求再次推出去。美国公办学校也普遍存在天才班,在高中也系统性地设置了大学先修课程,目的都是上不封顶,给一部分同学校内发展的空间。

  在差异化教育需求的解决上,是很多人比较担心的。很明显一些地方与学校因为种种原因,在盲目地搞齐步走,一刀切,甚至盲目排斥一切文化课学习,必须“轻松没有负担”,已经引起了家长的反弹。目前一些地方课后延时服务,已经引起了部分家长的不满,纷纷申请退出,原因就是学校占用了孩子大量时间的同时,却没有给他们提供他们需要的服务,导致孩子放学后不得不再次加码,反而增加负担,于是家长只能放弃学校的“福利”。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无法回避一个敏感的问题,即什么是合理的,正确,理性的教育需求,如何解决和面对非理性的教育需求。

  我们必须承认,一部分,甚至很多家长的教育追求是不恰当的,超高的,这也是造成学生负担沉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家长错误教育观念的形成是复杂的,核心原因还是传统文化与现实社会评价这两个关键因素的影响。但这两个原因,哪一个是可以迅速可以解决的?就社会评价来说,当社会上用学校出身才给选聘机会的情况下,让家长又如何不追求分数,不追求文化课成绩?

  因此,家长观念的改变、引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更主要的是,这也牵扯到个人定位问题,并非我们可以要求的。鉴于此,我们就不得不面对现实,关注家长的核心需求,尽可能满足包括文化课学习在内的基本教育需要,至少给学生和家长更高教育追求提供机会、空间,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观念的影响与改变,而不是简单拒绝,否则必然推给市场,推给资本。如果推给市场,我们连教化改变家长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过高教育追求的处理上,我们还需要注意对这种追求背后努力拼搏的精神的肯定,而不是否定。无论如何,自强不息都是值得尊重的,我们需要引导的是拼搏的方向,是孩子的全面发展,而不能只是文化课学习。但绝不能用一刀切否定,甚至遏制拼搏努力的精神,造成事实上鼓励躺平。

  要最大程度满足学生与家长教育需求,就必须在校内做加法,科学做加法。

  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做减法,似乎没有政治责任,做“加法”似乎存在政治风险。

  减负之后,已经发生了多起对立的家长举报与反举报事件,主题都是围绕分层教学。

  对立双方举着的旗帜都是双减,都是减负,最后都以学校退让收场。基本的分层教学都很难完全实现,又如何面对差异巨大的教育追求与教育需求?这些都考验着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的智慧与治理水平。

  比如分层教学,我们目前关于分层教学的一些规定过于理想化、理论化,甚至本就是移植美国的走班选课下的分层教学理论,并不符合我们以固定班级为核心的管理实际,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导致一线分层教学失去了理论与政策的正当性,举步维艰,学校在投诉面前不得不撤销。

  对此,我们需要实事求是,对一些不合理不适应的规定作出必要的调整,对于一些家长有代表性的,不理性的需求作出必要的妥协,达到最后让大多数学生与家长留在校园的目的。

  在目前的环境下,做减法容易,做加法难,但不应该成为我们只做减法,甚至错误做减法的理由。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明白,让学生学习回归校园是双减的一个核心目标,如果只是简单做减法,无视差异化的教育追求,学生与家长必然还会走出校园,最后,我们可能不得不再次上演双减与减负的新“连续剧”。

简介
陈志文,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多年重点从事教育改革与治理研究。
联系
手 机 扫 码 查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