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专栏
公民同招,教育股大跌的背后是义务教育“国退民进”困局
文 / 陈志文
2019-07-15
在这场国退民进的演变中,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公平的竞争,尤其是民办学校生源选择上的放任起到了根本性作用

  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发布第二天,上市教育股应声下跌,无一幸免。

  下跌的原因与其中两条政策有关:一条是明确禁止国外课程与教材进入义务教育,另一条就是招生上的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这条政策极具“杀伤力”。

  近年来,一些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出现了一个让人担忧的国退民进现象,即最好的小学与初中里,民办私立学校逐渐占据主体地位,尤其是在长三角地区,最好的小学与初中几乎全部变成了私立学校。

  私立学校是我国各级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当着满足不同教育需求的重要角色。相对而言,公立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遍性退步不得不让人担忧。北京大学王蓉教授曾以“上海等地义务教育阶段排名前列的学校均为私立学校”为例,呼吁警惕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拉美化问题,即公立教育在保基本的同时,变成了低质量教育的代名词。

  公立教育保基本、保公平没有错,但决不能变得低层次、低质量,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高度重视子女教育的国家。近年国家相关负责人与国家相关文件也针对老百姓的教育诉求提出了“有质量的公平”的定位。

  在一些地方,公立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退步是多种因素导致的,教育治理上公办与民办学校的不公平竞争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我们很长一个时期的基础教育治理是在公办保基本、保公平,民办提供教育选择、满足个性化教育需求的指导下进行的。国家对于公办义务教育严加看管,在择校上为保公平,实行一刀切,只能就近入学,禁止任何形式的挑选学生;在日常教学管理上也严格控制超纲学、超纲教,把减负做到了极致。

  但与此同时,民办学校却完全被放开,在招生上可以多渠道方式选拔学生,包括跨区域选拔,甚至可以高额奖学金争夺优秀生源;日常的教学管理实际也处于放任状态,超纲教学变成了民办学校的权利与特色。特别是在生源争夺上,公办学校完全被捆绑住,民办学校却可以自由挑选,很多地方往往是民办学校选完了,公办学校才启动招生,公办学校在生源竞争中完全处于绝对劣势。

  学校办学,生源是基础性因素,一旦没有好的生源,再好的老师也难教出好学生。这也是近年生源大战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日前山西绛县下令要严控义务教育阶段公职人员子女外流求学,以保障优质生源;而浙大抛出50万元奖学金也是为了吸引优质生源。

  好的生源加上民办学校灵活的机制优势、资本优势,优秀教师与校长也开始向民办学校聚集,新的马太效应形成,民办学校对公办学校快速形成碾轧优势,尤其是在择校政策与减负政策执行最为严格的长三角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全面胜出。

  高中阶段的公办学校因为中考的存在,还可以公开利用中考这一选拔性考试,名正言顺地最大程度吸引优秀生源,暂时保住一席之地。

  可以说,在这场国退民进的演变中,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公平的竞争,尤其是民办学校生源选择上的放任起到了根本性作用。也正因为此,此次《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作出了明确的原则定位:公民同招,公平竞争。

  当然,这一政策也引起一些质疑,即公办与民办教育的定位、职能问题。有人指出,不能让民办学校完成公办学校的职能,比如电脑派位等;也有人质疑,民办教育本来就独立于公办教育体系,应该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尊重其基本权利,包括学生的选择、教育理念方法的选择等。

  针对这些质疑,笔者建议,与其禁止,不如都适当放开,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即在保障辖区群众基本受教育权的基础上,公办学校能否有权利对优秀学生进行适当选拔,并根据需要进行特殊培养?人是有差异的,在保障所有人基本受教育权的基础上的选拔与培养,本身也是一种因材施教。美国公办学校普遍存在天才班就是一个证明。

  当然,这一思路显然并不完全符合一些人一直高举的“西方教育治理”思路,但却是符合中国现实国情文化的一种做法。我们不可否认,虽然存在各种理论上的不正确,但以实验班为代表的公办体系的精英教育是世界上最廉价和公平的精英教育。

  无论如何,我们绝不应该捆死公办学校,放开民办学校,因为这种不公平竞争导致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国退民进现象大面积出现,事实上也会加剧社会阶层的固化。这一结果既不能让老百姓满意,更不符合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定位。

  原文刊载于 2019年7月15日《中国青年报》07版

简介
陈志文,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多年重点从事教育改革与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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