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民专栏
把基础教育办成了选拔升学,是对国家不负责任,也是对受教育者不负责任
文 / 李志民
2023-01-30
基础教育是向每个人提供并为一切人所共有的最低限度的知识、观点、社会准则和经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权威专家经过广泛而深入的讨论,认为“基础教育是向每个人提供并为一切人所共有的最低限度的知识、观点、社会准则和经验”的教育。
 
  基础教育的功能是把一个人由“自然人”变成“社会人”所必需的教育过程。每一个人来到世界上都将要生存与发展,基础教育就是教育学生真正“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做人”。只有这样,国民素质才能得到真正提高,我们的社会与经济才能可以持续发展,每一个人也就可以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自身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基础教育的目的是使每一位公民能够具有最低限度的知识和能力,以实现自己的抱负和获得幸福,并成为一个有益社会的公民和生产者,对所属的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基础教育的内涵是动态变化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都在变化,在农业经济时代,会说话或能表达加上“有力气”基本上就达到了那个时代的生存要求;到了工业经济时代,有力气可以生存,没有技术技能就难以发展;现在到了知识经济时代,必须要有知识,更需要有驾驭知识的能力,否则就难以发展,难以实现自身价值。
 
  基础教育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基础教育的基本目标在于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它的对象和着眼点是全部适龄国民,而不是一部分人,更不是面向少数人的精英教育;第二,基础教育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奠定基础,它强调的是基本素质的培养,而不是专业或某些专门人才的培养。因此,基础教育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观念与思想,教学方法以及评估等,都必须服从这样一个基本的价值目标。
 
  基础教育的对象是全体人民,要体现基础教育中受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因而,政府要创造条件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让所有适龄儿童能够平等地接受基础教育,让每个家庭都具有基本的选择权利。而且,这种权利不能是依靠个人的行为或其他资源,通过“交换”而获得,它必须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来实现的。这种权利的实现是保证每一个人在社会中发挥其积极性的重要前提。相反,如果人们得不到这种应有的权利,必然影响社会的公平。
 
  基础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关键部分,没有良好的基础教育,不可能有优秀的高等教育。但如果我们的基础教育变成了升学教育,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也是对每一个受教育者不负责任。根据目前我国的国情,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普及阶段,大学的“宽进”基本实现,“严出”难以落实,但从社会与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来说,高素质的普通劳动者永远是大多数。如果继续把基础教育定位在“选拔”大学新生的目标上,必然会对我国社会和经济今后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国大陆的基础教育,是指幼儿、小学、初中阶段的学校教育,狭义上是指九年义务教育,广义上还应该包括家庭教育和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教育等。有人也把高中阶段的教育归入基础教育范畴,但目前国家还没有普及这一阶段的教育,所以,高中阶段的教育还不是基础教育。
 
  广义的教育是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学校教育是有组织的学习活动。教育决定着人类的今天,也决定着人类的未来。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必须把握好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努力把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解决好。
 
  教育是党之大计,是国之大计。基础教育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学校要担负主体责任,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庭负责。基础教育是立德树人的事业,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学校要旗帜鲜明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学校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和熏陶也是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家长要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敬老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搞好孩子的学习教育,同时要培育良好家风,给孩子以示范引导。社会各单位特别是宣传、文化、科技、体育机构要积极为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锻炼提高提供条件。
简介
李志民,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兼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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