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戴铜:抓住关键因素 突出关键环节 督促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2-02-16 17:11
教育部
作者:

  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以后,中央层面印发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新的系统设计,对加强基础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021年底颁布、将于今年启动试点的《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教育督导、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压实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决策部署主体责任,强化中小学校(园)长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高端规划,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

  校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的法人代表,主持学校(幼儿园)的全面工作。陶行知先生说过:“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校长的教育思想,决定一所学校的发展方向;校长的决策,决定一个学校的前途命运;校长的人文情怀,塑造一所学校的文化。”他还说,“要评论一所学校,先要评论他的校长。”由此可见,校(园)长对于学校(幼儿园)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非常重要的意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要求能否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并取得预期的目标,关键在校(园)长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不强,关键在校(园)长的专业能力、管理水平高不高。《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端规划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对引导和促进校(园)长强化使命担当和底线思维,认真履职尽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教育内涵品质,都具有重要的方向引领和专业指导作用。

  二、科学设计,助力校(园)长队伍建设

  一个好校(园)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幼儿园),这是被很多具体实践证明了的基本共识。国家非常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建设,颁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提出校(园)长应具备“以德为先、以人为本、引领发展、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明确校(园)长要达成“价值领导”“教学领导”和“组织领导”的专业要求。《意见》坚持正确导向,科学设计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的原则和内容、方式和方法、结果与运用;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引导校(园)长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业绩观和人才观,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压实责任、评价激励,倡导和鼓励校长、园长努力学习创新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和管理水平。

  三、创新实践,推动教育督导再上台阶

  作为我国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教育督导在新时代被赋予更加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都为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意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意志和法规要求,关注校(园)长这个“关键因素”的作用和影响,牵住规范办学、规范办园这一“牛鼻子”,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创新实践,求真务实,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的对象、重点作出明确界定;对校(园)长履职尽责及校园规范办学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理性,既强化对校(园)长履职的统一要求,又充分考虑地区和学校的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特点,合理制定评估指标;加强中小学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与基础教育有关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等方式,客观全面了解学校发展和校(园)长履职情况;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统筹使用相关数据信息,优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还综合考虑地域分布、事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等情况,先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再适时面上推开。这些创新举措,为增强教育督导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教育督导评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供了重要保证。

  四、积极推进,开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为深化中小学幼儿园评价改革,引导督促广大校(园)长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意见》对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作出了系统制度安排、提出了具体操作规范,明确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规范实施的工作程序和严格具体的工作要求;分类对幼儿园园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普通高中校长任期结束的综合督导评估的重点,提出了具体的、个性化的参考要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针对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报告,作为办学情况诊断、重大决策、校(园)长考核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要将综合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校(园)长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校(园)长,要依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严肃问责。这对科学规范、积极有序的开展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调动校(园)长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水平和办学品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实践意义。

  学校和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性质特点,决定了校(园)长的角色定位必须是学校(幼儿园)的掌舵人和决策者,必须是学校(幼儿园)的精神领袖和业务骨干,必须是学校(幼儿园)的形象大使和服务领班;校(园)长的责任和使命,决定了自己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丰厚的教育情怀、自觉的责任担当、优秀的专业素养和卓越的管理能力,科学地规划校园发展、营造育人环境、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发展、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要更好地贯彻教育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内涵品质,在成就学生、成全教师、发展校园的职业实践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出台,一定会对此产生积极的“导航”、“赋能”和“催化”作用。(江苏省教育学会副会长、第十届国家督学、特级教师 戴铜)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22-04-21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