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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名单公布
2022-01-29 12:13
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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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名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专题研究及公示等程序,327个学科被遴选为“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其中不含部队院校的普通高校入选312个学科,部队院校名单将另文通知)。

  根据名单统计,共55个单位入选,其中南京理工大学共12个学科入选,其次为东南大学11个学科入学,河海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扬州大学各入选10个学科。

“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立项名单(不含部队院校)如下:





  为确保“十四五”省重点学科建设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建设任务书编制工作

  《“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是省重点学科建设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制各立项学科《建设任务书》,进一步细化量化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建设任务书》编制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科布局调整和重点领域急需学科建设要求,准确把握省重点学科的发展定位,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提升学科发展水平。《建设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不得低于学科申报表中相关内容。学科《建设任务书》须经不少于5位本学科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其中外单位不少于3人)论证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定。

  二、切实落实建设经费

  《遴选通知》中明确,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由依托单位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其中人文社科类学科建设经费不低于50万元/年,理工农医类学科建设经费不低于100万元/年。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确保立项的所有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中期检查和期满验收的重要方面。

  三、加强日常建设管理

  各单位要依据审定的《建设任务书》,实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和平台建设等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省教育厅将于2023年组织开展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任务进展、阶段性成果及资金落实等情况。对实施不力、推进任务明显滞后的学科,责令相关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省重点学科。2025年底,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验收重点为目标达成、任务完成和经费落实等情况。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验收结果为“优秀”的省重点学科,在下一轮省重点学科遴选中予以优先支持;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科不得申报下一轮省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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