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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园欺凌防治内容已纳入相关法律修订草案
2021-01-2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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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学生欺凌现象时有发生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1月1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423号(教育类360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对《关于大力防治校园霸凌及学生欺凌的提案》进行答复。

  据教育部介绍,为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学生欺凌防治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治理。

  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对各地各校(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开展为期九个月的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同年11月,印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积极预防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提出了宏观性、原则性的指导意见。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明确将构建防控欺凌和暴力行为有效机制纳入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范畴;同年12月,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号,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判定标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惩戒措施、各部门和学校具体职责分工等,建立了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

  2018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要求各地各校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学生欺凌防治各项措施。

  《答复》称,规范性政策文件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下一步,教育部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落实:

  关于加强立法建设的建议。近年来,国家先后印发了《指导意见》《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制度,正在加强法治建设。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工作,推动从法律层面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目前,学生欺凌防治相关内容已纳入这两部法律修订草案之中。

  关于加强校园外围管控的建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目前,中小学校已经建立学校安保组织体系,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与公安部门也建立了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关于要从国家层面建立完整的青少年保护体系的建议。下一步,将结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青少年犯罪与预防等问题,积极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健全矫治干预措施和相应的司法程序,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互协调的教育保护体系。

  关于学校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的建议。目前加强家校共育、明确处置措施、建立回访追踪制度、强化宣传教育等建议举措已经在《指导意见》《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和具体工作中予以明确并严格执行。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在健全监护人约谈机制、明确校园欺凌事件分级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完善防范校园欺凌的制度举措,有效预防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关于提高家庭监护及家长对子女教育责任的建议。相关部门已采取了一些举措,不断强化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责任。《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相关部门已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面向家长和学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等,指导家长和学生科学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加强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指导。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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