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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社部联合举办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
2020-05-11 16:03
教育部
作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联合举办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
  据悉,招聘周活动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承办,借助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新职业网www.ncss.cn)、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chrm.mohrss.gov.cn)、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中国公共招聘网(www.job.mohrss.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网络平台,在4月23日至29日、6月20日至26日、9月19日至25日、11月23日至29日分别举办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联合招聘周。
  《通知》明确,招聘周期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设立网络招聘会主会场,免费发布用人单位信息及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帮助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现人岗精准对接,并提供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咨询服务。各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设立网络招聘会省级分会场,并负责本地区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网发布工作,同时组织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上网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在本级就业网站显著位置开设活动专区并与教育部主会场链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参加高校毕业生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应开设高校毕业生网络联盟招聘周专区。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教学厅函〔20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及时间
  (一)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季联合招聘周,2020年4月23日至29日。
  (二)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2020年6月20日至26日。
  (三)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秋季联合招聘周,2020年9月19日至25日。
  (四)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冬季联合招聘周,2020年11月23日至29日。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承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三)网络平台: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新职业网www.ncss.cn)、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chrm.mohrss.gov.cn)、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中国公共招聘网(www.job.mohrss.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
  三、组织形式
  (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设立网络招聘会主会场,免费发布用人单位信息及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招聘会期间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新职业网)、中国国家人才网开通的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将帮助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现人岗精准对接,并提供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咨询服务。
  (二)各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设立网络招聘会省级分会场,并负责本地区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网发布工作,同时组织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上网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
  (三)由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新职业网)、中国公共招聘网、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就业网、中国国家人才网开通网络招聘会统一网页,并负责与本系统地方相关网站的链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级教育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的宣传与组织工作。及时将文件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各高校,在本级就业网站显著位置开设活动专区并与教育部主会场链接,利用互联网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参加高校毕业生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应开设高校毕业生网络联盟招聘周专区,发布相关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信息,同时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将网站名称和链接地址报送中国国家人才网、中国就业网。各地要积极组织用人单位登录中国国家人才网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平台使用手册》可在精准招聘平台中下载)。
  (三)各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供需信息的相互贯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招聘周期间联合举办各类促进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精准对接的活动,动员高校毕业生登录使用中国国家人才网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新职业网,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四)各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高度重视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确定责任单位和联系人,并将名单(填报表格见附件)分别报送教育部(zph@ncss.org.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liwenjun@cettic.gov.cn)。
  (五)参加网络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可在上述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主发布用人信息并申请加入招聘会,招聘会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上网维护招聘信息,及时反馈毕业生求职需求。
  五、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蔡炜浩
  电话:17701348448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郝浩
  电话:18533529666
  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
  联系人:鲍童
  电话:18513910905
  邮箱:zph@ncss.org.cn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联系人:范淼
  电话:010-8420253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联系人:栾冬
  电话:010-84207247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曹璐
  电话:010-84661166
  传真:010-84661160
  邮箱:jywzbgs@mohrss.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联系人:李志远 杨虹
  电话:010-64221170、64225712
  传真:010-64229135
  邮箱:one8zero@163.com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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